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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安阳市将参保人员实际报销比作为医疗机构年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2022-11-24 16:05:18 来源: 安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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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指标彰显大情怀

我市将参保人员实际报销比作为医疗机构年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记者 许美美 通讯员 彭靓

医保工作关系民生,更连着民心。11月21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近期制定出台了《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增补、修订、完善。我市将参保人员实际报销比作为对医疗机构医保付费年终清算和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大大增加群众医保报销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郝利民介绍,住院医疗总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也就是使用医保三大目录内的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产生的费用,可以理解为可报费用。另一部分为医保政策范围外费用,也就是使用医保三大目录之外的项目产生的费用,可以理解为不可报费用。通常所说的住院报销比是指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等于医保报销费用除以可报部分费用,而参保人员实际报销比是指医保报销费用除以住院医疗总费用,是真实反映医疗保障水平的关键指标。参保群众就医负担重不重就看实际报销比高不高,可以说实际报销比的高低直接关系着老百姓能否真正享有医保获得感。

我市自2019年实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来,参保人员住院次均费用由11080元下降至10468元,连续3年保持住院次均费用不增长且略有下降,群众住院实际负担明显减轻。但是由于我市三级医疗机构多,群众就医往往选择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较高,报销比例偏低,而且自付费用也比在二级或者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的费用高,这些情况造成我市参保群众对于医保政策的获得感不强。

医保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医保部门在前期科学测算评估、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相关政策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专门将实际报销比纳入医保付费年终清算和考核评价指标之中。其中明确规定了从次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比、个人实际报销比等方面考核医疗机构是否主动控制成本,减少不合理的用药和检查等收费,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是否得到遏制,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是否得到提高。

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是衡量医保工作的重要指标。新政策的出台虽然只是增加了一项小指标,但是却彰显出政府对就医群众的民生情怀和责任坚守,也是积极履责,主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的重要体现。为推动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走深走实,市医保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推动改革创新,不断释放改革红利,不断完善医保体系,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暖心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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