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伤赔偿有分歧 耐心调解促和谐
2022-04-29 18:40:23 来源: 安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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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融媒记者 任贵伟 通讯员 宋丽英 王晓利

4月22日,申请人王某在企业代表的陪同下,将一面写着“衷心为民 廉洁奉公 热情服务 办案高效”字样的锦旗送到内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手中,对仲裁院仅用4天时间就将其工伤案件调解完毕表示衷心感谢。

王某是内黄县某工厂职工。2021年3月,王某与同事在电梯间装货时,由于电梯突然失灵从二楼坠落至一楼,造成在电梯内准备向外推货的王某全身多处摔伤。随后,王某被送往内黄县人民医院救治,后转到河南省人民医院治疗。王某在医院被诊断为腰椎等全身多处骨折,后被内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八级。

王某为维护自身利益,4月18日向内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员了解王某的情况后,建议王某先走庭前调解程序。王某带着不信任的口气说:“来仲裁院,我就是打官司的,调解说过多次,都不解决问题。”仲裁员给王某科普了调解的流程。调解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若双方同意,仲裁出具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如若一方不同意调解,不影响走正常的开庭审理裁决程序。经过仲裁员的耐心讲解,王某放下戒备,最终欣然接受调解。随后,仲裁员同该企业经理联系。该企业经理说:“王某要求太高,再加上对我们企业的不信任,能不能成功调解不好说。我们企业是同意调解的。”

了解双方意愿后,仲裁员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调解方式,多次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企业同意拿出40万元的赔偿款给王某,双方握手言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仅用4天时间解决了困扰我一年的工伤赔偿问题,真的很感谢仲裁员们。”王某激动地说。